【微博海德沙龙翻译组主力,辉格读者,一个真诚的英语迷】大家好,我是推荐人Drunkplane,一个多年的英语学习者,学习英语的历程可谓蜿蜒曲折。下面的文字是我为ExpEnglish写的自我推荐,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写于2019年10月底,当时ExpEnglish扩招vip学员,希望部分学员现身说法。当时我已经第一次完成了所有三个阶段的课程学习。第二部分是对第一部分的补充,写于一周之后。之后,我跟随新学员重头学习语音基础课程,二刷语音基础课程,两个月的认真练习让我有了新的感触,于是在2020年元旦写下了第三部分。2020年3月初又做了一个简短的补充,是为第四部分。没想到陆陆续续加起来写了有近六千字了。如果没有耐心看完,直接跳到第四部分吧。
三总希望大家毛遂自荐,我犹豫再三,因为:(1)王婆卖瓜让我感到尴尬。(2)推荐人有督导帮助所对应学员的责任,我不确定自己的精力和能力是否能胜任。
但最终,我还是动笔了,因为:(1)给学员辅导的过程也是自我提高的过程,跟随学员重温语音基础班的内容,可以让我巩固发音投射这一重要的英语能力的基础。(2)我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回顾下自己坎坷而漫长的英语学习之路。所以这篇文章也是写给我自己的。
我是个80后,从小学到大的英语学习之路都乏善可陈,实际上大多数同龄人经历过的坑,我都遇到过。英语学习对我始终是件累人的事情。所幸我明白英语是扇窗,窗外是更优质的信息世界,所以即使工作后也没有放弃英语学习。然后一个偶然的机会,通过朋友认识了三总,并且在2015年的时候帮助组织了一次两天的线下课程。当时觉得三总的方法很新,理论扎根于神经学前沿知识,但是当时课程时间太短了,体会不深,对他所号称的学习效果深表怀疑。
那个时候三总在豆瓣上有个英语学习专栏,我仔细阅读了里面的所有文章,觉得别开生面。比如,有篇文章是假想了一个词语的诞生,然后讲了这个词的含义是如何在时间长河中发生流变的。当时觉得太有意思了,因为文章描述的过程太符合我(一个普通人)的直觉了,虽然是生造的一个词,但是让我觉得:就该是这个样子的!我们每天都身处在类似的过程中,却熟视无睹。审视这个过程,会给我们非常多有益的启发。由此我得到一个印象:tertio显然不是一个“传统”的英语老师,他对语言学和语言现象有自己的思考和认识。
然后我很自然地报名了三总后面开发的英语学习课程。骗你的!哈哈,才不是呢。三总的课贵(今天更贵了),而我当时正好手头现金紧张;而且当时没有app,得通过PC端学习,我太忙了,并不喜欢这种方式;更重要的是,我虽然对三总的理论很感兴趣,但对他新颖的课程能否收到良好效果仍半信半疑。所以就没报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然后(一两年后吧),有一天三总突然问我:我有个课程送你,通过app学习,要不要?我不知道三总为啥突然送我课,但得此厚爱,拒绝太不礼貌,再说当时三总的课已经上万了,免费送我,我就满心欢喜地答应了。
我从语音基础课开始认真练习。语音基础课从最基本的元音、辅音的发音讲起,而且始终强调动觉这一概念,要求能把发音动觉投射到具体的物体上。这太难了,你是不是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在刻意练习前,大部分人(包括很多英语水平很高的人)对大部分非单词都是做不到的。让我们想想你我最熟悉的单词吧:F-word。 你能想象一张嘴浮现在你眼前,徐徐吐出这个单词,甚至感受到这张嘴的动作么?上下嘴唇绷紧靠拢,气息从其间的缝隙流出,然后嘴唇慢慢分开,发音部位后移,声带开始震动,结束时最后最强的气流喷薄而出——一个清脆的结尾。
让我们再次在头脑中有力地吐出这个单词,f**k!感受下那强烈的情绪。
做得到么?我想大部分人都能做到,因为我们在看美剧、看脱口秀时无数次遇到过这个单词。可以说我们对这个单词(还包括ok、look、bye-bye这些)的理解运用与英语母语者别无二致。但多少单词,我们能有这个水平呢?
三总的课程指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练习之道。今天我有信心这样说,因为我认真练习了大半年,对效果终于有了切身的体会。以下是我和三总交流内容的一部分(你可以直接跳过这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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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两天的练习让我对 “动觉即意义” 和 “练习的目的就是更深入的理解,不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操作” 有了新的体会和认识。我们表达和感受的首先是意义而不是语法,语法只是人类在漫长的时间里为了交流而形成的“聚点”,怎样能更好地表达意义,我们就怎样说。母语者首先处理的是意义,而不是需要占用极大注意力的语法,因为语法已经固化在其大脑里了。 比如练习中经常出现的 “ It’s me , It’s the police, this is xxx” ,你能感觉到用it/ this/ that 开头代表了一种客观的第三人称视角。 有人敲门,你问”who is that?”,对方答“it’s me”,他强调了”是我,没骗你,就是我”。 但是在 I am me 那个视频中,女主角显然不打算向对方强调“就是我”,他们明显关系亲近暧昧,从那个男人嘴角含笑地说“is this you?”开始,空气就变得暧昧了。那个女人故意用I am me 这个语法上有些奇怪的句子来回答,她说话的语调、身体的姿态都流露出些许挑逗的意味。(说到这里,这也是为什么三总讲要从场景中学习。场景中包含了太丰富的信息。)
“动觉即意义”,在我们课程这,其实是我们练习的目标,而不是一个全新理论的摘要(虽然极具潜力)。虽然我自己也对后者倍感兴趣,但上次已经问过三总了,目前这还是一些最前沿的研究和大胆的猜想。对我们课程来说,“动觉即意义”就是我们的目标。理解,其实就是神经元的连接。设想我们复杂大脑里有两个系统(这个说法并不准确),一个负责动觉,一个负责意义,它们之间有盘根错节的蜘蛛网(神经元),但还不够密,我们一次次的练习就像一个个带着电信号的小蜘蛛,慢慢地编织加密这张网。
Tertio:跟你之前对这个课的认知比起来,你现在觉得有啥变化?
我:最大的变化就是练习的认真度吧,也不是我多刻苦,而是认真练习后体会到了效果,大脑得到了奖赏,自然也想练了。
关于思维清晰度和思维聚焦的能力,我觉得自己有待提高。在日常的对话中,开口的时候,常常许多思绪一并涌来,大脑飞速地回顾问题的方方面面,说出来的话不免顾此失彼。只有在打字时,才能够做到调理清晰、重点突出。
我觉得这是种很重要的能力,感觉我们的练习会有帮助。
Tertio:嗯,肯定很有帮助。
我:三总,我来汇报下学习心得。本来想发到大群里的,但又觉得自己的表达太不系统了。
上周的课程关注了英语中的各种伴随、修饰结构。这些结构极为灵活,往往运用于口语中,即便是我们的课程也无法用某种规则统一的化约。将这些结构分类罗列出,并提醒大家在意义构造时的注意事项,这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剩下的还是要靠学员们多看多练,直到自己也能脱口而出。
Tertio:这个部分的确不像核心构造那样紧凑。不过的确有一套规律,正在侦破过程中。可能过一阵总结的时候能说清楚。
我:口语太复杂而灵活了。
Tertio:我们说汉语时,也本能地会加一些虚词,以便让整个句子讲得通。当然太长的时候,不一定兜得住。所以写下来会出现病句。语言是个进化的产物,处处都是勉强凑合,不是一个逻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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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作为表达思想的形式系统,是人类最核心的能力。人类完全有理由为拥有语言能力而骄傲。掌握这门能力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努力。想想我们是如何习得我们的母语的:从生下来就不断接受母语的刺激,所有新晋妈妈在对宝宝讲话时都会无意识地放慢语速、拖长元音(这可不是一个巧合,详见『妈妈语』如何帮助婴儿学习语言);2岁左右的幼儿才开始讲单词和简单的句子;最早4、5岁开始识字,之后经过漫长的学校教育,逐渐能够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阅读文章;最终个人语言能力可能差别巨大,有的人可能终其一生都无法流畅地表达复杂的想法。
我们学习二语的速度其实比学习母语时快多了,但仍需卓绝的努力,要达到母语者的英语能力,更是有难以逾越但并非不可战胜的障碍(大致理由可参见这篇《大脑编程指南》)。想要报名的同学应该放弃走捷径的想法,有了正确的方法仍需学员持之以恒的努力,实际上,三总的课对学员的理解能力有颇高的要求。但不需要每天占用学员大段的时间,在我看来,每天总和大约半小时的碎片时间足以,在app上学习也十分方便。在打好了语音基础后,后面的课程会越来越轻松有趣。
最后,让我们用我的偶像辉格的一段话共勉,希望我们共同进步,早日成为native speaker。
在这场知识革命中,英语从一开始便走在前面,英国拥有最古老的自治大学(那里也是宗教改革的发源地)、最古老的科学学会、最古老的科学期刊,并最早采用同行评审制;随后的工业革命、不列颠治世(Pax Britannica)和美利坚治世(Pax Americana)又急剧放大了英语和其他语言之间的差距,最终确立了其全球通用语的地位;这一切,自然要归功于英国人的古老自由传统,以及由此传统所孕育和保养的宪政和法治。
如今,英语编码了(且编码着)绝大多数人类知识,任何希望访问并受益于这一知识体系,进而参与全球知识创造活动的人,都将有兴趣(也不得不)努力学会它。
在原先的自我介绍发出来大概一周后,我决定做些补充。之前动笔写自我介绍时,犹豫再三,最后的稿子更像是自我勉励,并没有太在意读者(潜在报名者)的疑惑和关切。现在觉得应该做些补充说明,回答一些关于“时间和精力”问题的普遍疑问。
介绍信中,我说我曾担心自己的精力有限,无法胜任推荐人的工作。我是个尽责度很高的人,责任带来的压力常让我感到焦虑。我觉得我不应该害怕。我对英语学习有十分的热情,既然共同学习对我自己的英语水平也大有裨益(既能夯实基础,又一定会让我注意到一些我以前忽视的错误),那我显然能乐在其中。
我会做一个尽职的同学。我也想再一次强调,语言学习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每天半小时的投入便足以,但要坚持,每天如此。坚持!这世上最容易也最困难的事。希望你对英语学习也有足够的热情,我们同学的经历充满愉快和成就感。
实际上,我对这一点颇为乐观。之前vip群(之前的180位vip同学)里的氛围非常好,而我的同学群里已经有了一位同学,他是我在海德沙龙翻译组(海德沙龙的微博)的同仁,我对他充满信心。如果你也关注海德沙龙,我相信你对Drunkplane这个ID不会陌生。这两年我花了大量时间在这个公益项目上,翻译的字数没有十万也有五万了吧。我看美剧,做翻译,玩英文游戏,每天点开tertio English学英语,因为 My goal is to be a native speaker.
过了30岁,越发渴求生活的动力。
小时候的经历基本都是围绕“学习成绩”这个主题展开的,考试成绩就是人生意义。大学之后,这个意义显然就基本不存在了,而且考试本身也伴随着压力,备考的过程往往也是痛苦的。实在是个糟糕的人生意义。而且小时候经历的应试教育还剥夺了许多让我体会到学习本身带来的快乐的机会,塑造了目标驱动的行为模式,总是对结果敏感,却很少享受做事的过程。
幸好还有游戏,不光是游戏机,还包括与小伙伴捉迷藏、打球、玩电脑游戏。虽然所有的游戏都有一个目标,有输赢,但我们同样享受游戏的过程,乐此不疲地投身其中。成年之后,这样的经历实在太少了,大概就剩偶尔打牌、玩电脑游戏和打球几样了。打球倒是很棒,打牌与玩电脑游戏伤身体不说,在离开游戏的刹那,失落感也在所难免。
所以新年第一天,我特别想感谢EXPEnglish这个项目,让我不断感受到自己英语能力的点滴进步,进而始终享受学习的过程。虽然跟游戏比,学英语远远没有那么让我上瘾,学习的过程也充满挑战,但我确实每天都会打开app学习半小时以上。更加让我惊喜的是,我的学员群里已经有了17位同学。这是出乎我意料的,正如我在文章开头如实交代的,我一开始对项目的成功是持怀疑态度的。
第一是对学习效果的怀疑,如果需要每天坚持学习半小时,那我每天读一篇英语新闻,那么一年后我是否一样能进步明显?也许EXPEnglishd的方法并不像三总说的那样神奇,成绩不过来自曝露在英语环境下的大量时间? 首先,我坚持不下来的。如果学习的过程总是让人沮丧,任何人都坚持不下来的,别说一年了,一个星期都够呛。其次,就算我真能坚持下来,最后取得的效果也不会一样。每天读一篇英语新闻,进步顶多是线性的,今天进两步,明天退一步;更有可能的情况是,我只是每天让自己觉得“读”了一篇新闻,实际并没有真正读懂,长久而言不过是原地踏步罢了。
而通过三总的学习方法,我对单词的理解和记忆,对短语、表达的理解和记忆都是深刻的,或者说是母语式的。这种学习方法,一开始可能看起来很慢,但掌握之后,如果注意随时运用,那效果可以像滚雪球一样呈指数增长(这也是“EXPEnglish”名字的由来)。当然,这也是我以后需要改进的地方,我每天花在英语上的时间不仅仅是花在EXPEnglish上的大约半个小时,却往往忽视了正确方法的采用。不过这是另一个话题了。
其次就是对三总采用的商业模式的怀疑了。这就不过是我的自以为是了。我依靠的仅仅是我的直觉,而三总有更理性的思考和在这个行业中的丰富经历。只要方法确实行之有效,哪怕未必适合每一个人,我显然不会是唯一一个从中受益的人。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这一年,我从一个怀疑者变成EXPEnglish项目的坚定支持者。不管是怀疑还是支持,我都是真诚的,只有对自己真诚,才能真正有所进步。
祝EXPEnglish和三总在新的一年里,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祝大家英语进步!
By Drunkplane
You jump to the sun, you land on the moon!
现在再看文章的第三部分,觉得挺二的,可能那天我心情真的太好了。本来想改了重新发的,但这样好像不太诚恳,还是把想补充的写在下面吧。我想补充的是:通过这门课程,我最大的收获是什么,现如今我的英语水平究竟几何?这也是咨询我的同学问的最多的问题。
今天我可以轻松阅读上千字的中等难度的英文文章;(我这样区分文章难度:说明书上的文字算低等难度,reddit/Quora/Facebook这种大众网站上的帖子、Word Power Made Easy这种工具书里的文章算中等难度,纽约时报、纽约客上的特稿算高等难度。)可以不用字幕看懂PragerU / TheEllenShow / Jimmy Kimmel Live…里的大部分视频;可以在纯英文环境里工作(我是名工程师,没有太多沟通的任务)。最重要的是,我现在读英文文章,脑子里有个清晰的声音——内语,这是ExpEnglish这门课程给我最明显的变化。我之前为海德沙龙翻译文章,花的时间不可谓不巨,但都没有获得内语的能力,那时读英文文章也很容易累。这就是为什么正确的学习方法如此重要,在接触这门课之前,就算我投入再多的时间,英语也不会成为我的母语。
最近跟一个新加入的学员聊天,正好填到了这个话题,我觉得挺能说明问题的。贴到文章最后。
快来加入我们吧 :)
语言学习中的原义主义
“原义主义”是tertio老师提出来的,意思是在理解英文短语或词汇时,要从这词最本源的意义出来。先不管这话什么意思。我们先来还原几个英语学习的场景。假设你看到这样一个句子:
So you want to set me up on a blind date?
你不知道这个句子里set up是什么意思,于是去查字典。发现字典里给出了9个甚至更多的解释:
1.start a business etc
2.organize or plan something
3.build something
4.make something ready to use
5.make something happen
6.prepare someone for something
7.make someone be blamed wrongly
8.put someone in power
9.help start relationship
看到释义有9个,头已经大了。还好,聪明的你不难猜到这里是最后一个意思,介绍对象嘛。下次你又看到这样一个句子:
I didn’t do it. I was set up.
这句话经常在美剧里出现,显然这里不是“介绍对象”的意思,而是说“我是被陷害的”。如果你了解剧情,这也容易猜到。但这些句子呢:
We set up camp for the night near the river.
The group plans to set up an import business.
Police have set up a mobile incident unit outside the shop.
难道你每次都要去查字典,寻找set up对应的意思吗?果真如此,那英语学习真不是人干的事。实际上,在不同上下文中多次接触这个短语后(哪怕仅仅是看了上面几个句子后),你大概已经感觉到这些不同释义的相通之处了。其实,这些释义都来自于set up最简单最本源的意义:把某个东西立起来。想象下,你手里拿着一块牌子,你奋力一杵,哐,把这牌子扎到了土里。这就是set up。所有的意义都是从这个最简单最本源的意义引申出来的。
“We set up camp for the night. ”就是“为了露营,搭起了帐篷”。(你扎下去的牌子上写着“营地”。)
“The group plans to set up an import buisness. ”就是“打算启动进口业务”。(你扎下去的牌子上写着“import business”。)
要是你打算给你的好哥们李大锤介绍女朋友,那把你手中的牌子换成李大锤,你哐地一下把他杵到一女孩儿面前,这就叫“Yes, I set him up on a date.” 要你做了个局,把李大锤杵到了一个危险的境地,那你就set up(陷害)了李大锤。
这就叫英语学习的原义主义,掌握了词汇、短语最原初的含义,就不难理解从中引申出来的五花八门的释义。这里我们再举个例子,体会下这种方法的妙处。(这个例子摘自tertio老师的微博。)
across是由a-这个前缀和cross构成的,cross是啥呢?一个十字的形象。
across的词条有一个解释:某事物超越政治、宗 教或社会障碍。 例句:Issues tended to cut across party lines. 翻译:问题常常超越党派界限
这个词条其实还不如没有,压根就不用记,这里既然用了line这样的形象思维,那么across lines,就是从lines上穿过去。
再来一个across词条:表示无意中发现某事物。 例句:The other day I came across a letter from Brunel. 翻译:不久前的一天我收到了布鲁诺的一封来信感到有点意外
这个含义一样来源于那个十字的形象,为啥这样就表示意外了呢?假想你在现有的轨道上前进,但这时候有个事情横插进来了,这就是意外的感觉。为啥我们会说“飞来横祸”?这个“横”表示了什么感觉?就是意外的感觉。
有感觉了吗?是不是觉得很好玩。这里我给出几个短语,大家试着用上面讲的方法去理解和领悟下。
pick up
I picked up the paper and tossed it into a trash bin.
Linda will pick him up at the airport and drive him home.
I plan to pick up a new tradition: taking a dip at Christmas.
take off
Please take off your shoes.
The airplane is taking off.
come around
I’d just come around from a drunken stupor.
I came around to her point of view.
Friday had come around so quickly.